• 2020-04-28 2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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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4月27日0时-24时哈尔滨市新增新冠肺炎本乡确诊病例3例及无症状感染者1例的活动轨道:

    一、新增本乡确诊病例(3例)

    病例一:李某,女,54岁,无业。常住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平和小区。系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在哈医大一院住院期间同楼层同病区患者。4月27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4月8日8时许,因发热和支气管炎等症状,在老公伴随下乘坐儿子驾驭的私家车,到哈医大一院就诊并入住12楼呼吸一科17病房(全程均佩带口罩)。

    4月9日—22日,在医院住院,未外出。期间,10日21时许,因同病区呈现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与老公一起转到13楼7病房;13日,与老公一起转到12楼7病房;

    4月22日21时,因病房消杀,与老公一起转到呼吸科11楼高二病房。

    4月23日—27日14时,在哈医大一院呼吸科11楼高二病房住院。期间,25日核酸检测成果疑似阳性,27日核酸复检成果呈阳性。

    4月27日14时,由120救护车转至省定点医院阻隔医治。

    病例二:唐某,女,65岁,退休职工。常住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黑山街10号。系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在哈医大一院住院期间同楼层同病区患者的妻子,曾屡次到过泰国试管婴儿哈医大一院送餐和探视。4月27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3月26日—4月10日,屡次到哈医大一院5楼ICU病房、12楼呼吸一科13号病房、13楼呼吸三科11号病房给住院的老公送餐和探视(出行方法等概况正在核实)。

    4月11日,从家到哈医大一院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成果呈阴性,后回来家中(概况正在核实)。

    4月12日—24日,居家阻隔未外出。期间,24日再次采样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

    4月25日19时,因血清抗体检测成果呈阳性,由120救护车送至南岗阻隔点会集阻隔。23时因有咳嗽症状,由120救护车送至省农垦总院发热门诊就诊。

    4月26日20时,由120救护车转至市定点医院阻隔医治。

    病例三:张某,女,38岁,护理。常住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龙军小区。在发热门诊作业期间,曾触摸多名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4月27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4月10日11时,从龙军小区家步行到单位。12时从哈医大一院站乘104路公交车到工程大学站下车,12时15分在李孩家羊汤馆(一曼街2—45—22号)购物后回家。18时40分与女儿步行去大润发(南岗店),18时55分抵达超市,19时27分脱离,19时29分在超市门口秋林里道斯食物购物,随后步行回家,19时47分进入军工院内,20时左右在家邻近的微利超市(微利盟科店)、群乐超市、家乐(餐饮美食)购物,20时20分到家,再无外出。

    4月11日,居家未外出。

    4月12日11时20分,独自从家外出,11时27分从工程大学站乘104路公交车到哈医大一院站下车,11时40分到单位上班。19时到吉林街87号国煤宾馆(为避免穿插感染,单位统一安排的会集寓居地)处理入住手续(未入住)。20时13分从哈医大一院站乘55路公交车到工程大学站下车,20时22分进入军工院内,20时30分步行到家后未外出。

    4月13日14时,从工程大学站乘104路公交车到秋林公司站下车,14时15分到国煤宾馆(吉林街87号)入住。17时30分从国煤宾馆(吉林街87号)步行到单位上班。作业期间,均穿戴防护用具。

    4月13日—25日,一直在单位轮班值勤,下班后回国煤宾馆(吉林街87号)寓居。作业期间,均穿戴防护用具。

    4月25日10时,在单位做肺CT和血常规检测。12时进入哈医大一院发热病房阻隔至27日。

    4月27日核酸检测成果呈阳性。

    4月28日0时,由120救护车转至省定点医院阻隔医治。

    二、新增本乡无症状感染者(1例)

    病例一:李某,男,53岁,无业。常住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平和小区。系确诊病例一的老公。4月27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4月8日8时许,因妻子有发热和支气管炎等症状,伴随妻子乘儿子驾驭的私家车到哈医大一院12楼呼吸一科17病房住院医治(全程均佩带口罩)。

    4月8日—22日,在医院陪护。期间,10日21时许,因同病区呈现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与妻子一起转到13楼7病房;13日,伴随妻子转到12楼7病房;22日21时,因病房消杀,与妻子一起转到呼吸科11楼高二病房。

    4月23日—27日,在医院陪护。期间,25日进行核酸检测,成果疑似阳性,27日核酸复检成果呈阳性。

    4月27日14 时,由120救护车转至省定点医院阻隔医治。

    以上4人举动轨道还在深化调查核实中。

    经核对承认,现对4月26日发布的1例确诊病例活动轨道信息进行更正:

    确诊病例王某,4月7日10时许,步行到东方瑞景永辉超市(清华大街235号吾悦广场负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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