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5-15 09: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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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标题:被“红包雨”砸倒的“财神爷”

    □ 本报记者翟小功

    “林总,中秋节快到了,怎样还没来看我呢?看来得推迟拨付你们公司的保管费了……”

    挂掉许海明的电话,海南省粮油批发市场副总林某倒吸了一口凉气。许海明时任海南省财务厅经建处副处长,担任省粮油批发市场正常保管费拨付,他天然开罪不起。不久,他便送去2万元“过节费”。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3年,许海明使用职务便当,在海南省省级储藏粮轮换费、保管费补助批阅、财务补助资金拨付等方面,屡次收受叶伟民等18人合计291万元。

    近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许海明纳贿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许海明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85万元。

    批阅权变成“摇钱树”

    1962年10月出世的许海明,广东揭阳县人,大专文化,原系海南省财务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副处级)。

    尽管等级不算高,但手握财务补助批阅权等,曾是许多公司企业眼中的“财神爷”,他们逢年过节、想拿补助时都会“打点”许海明。而许海明也把手中的批阅权当成了“摇钱树”,大举捞金。

    叶伟民(已判刑)原系海南洋浦粮食储藏库主任,并兼任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总经理。依照规则,海南省财务厅每年每吨粮食要付出保管费和轮换费合计200元。

    “许海明其时是省财务厅经建处分担粮食的副处长,首要担任全省储藏粮和储藏油保管和轮换费的拨付。2009年至2013年6月期间,为得到许海明在拨付省级储藏粮和储藏油的轮换费、保管费补助等方面的协助,我分7次送83万元给他。”叶伟民供称。

    据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欧某证明,大约在2000年,其经叶伟民介绍知道许海明。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叶伟民从前给他一个黑塑料袋,让他交给许海明。2014年和2015年,因反腐力度加大,忧虑出事,没有再给许海明送好处费。

    在许海明的协助下,2010年至2013年,海南省财务厅向海南洋浦粮食储藏库拨付省级储藏粮轮换费、保管费补助共700.71万元,向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拨付省级储藏食用植物油轮换费用补助684.84万元。

    2012年新年期间,昌江绿宝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甫在海口送给许海明3万元,期望得到许海明在昌江县石碌产地集配中心项目批阅和财务资金拨付方面供给的协助。

    老板多手法搞攀交

    “许处长,您看能否协助把‘澄迈至太原商流链条’项目列入财务补助项目,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2011年10月的一天下午,澄迈金京杭农业归纳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约许海明在沿海大路壹号第宅三楼吃饭,预备将相关争夺财务补助项意图资料交给许海明,饭后送给许海明1万元现金。

    不久,在顺畅取得第一批财务补助资金后,2012年1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又约许海明在壹号第宅吃饭,饭后把装着19万元现金的箱子搬到许海明车上。

    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3年,王某为了处理澄迈吉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澄迈至西安商流链条”和澄迈永发丰饶果菜保鲜有限公司的“澄迈至太原商流链条”财务补助项目,分3次送给许海明合计25万元好处费。过后,两个项目别离得到财务补助资金395万元,许海明在两个项目资金补助分配文件审签表上签署定见。其间,澄迈永发丰饶果菜保鲜有限公司建立不到3年,并不契合请求条件。

    记者注意到,王某是2011年到海口参与商务厅和财务厅安排的冷库链条项目专家评定会议,在会议中知道了许海明,从此搭上了这层联系。其他一些单位想要攀交许海明,更是使出了各种方法。

    2009年上半年,琼海福松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定安潭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韦某经人介绍知道许海明,许海明担任现代流转归纳试点项目财务补助资金的办理和拨付。后来,省商务厅在琼海举行全省农贸市场晋级改造评定会议,许海明代表省财务厅经济建设处参与会议。

    趁着会议空隙,韦某找到许海明,称今后如有项目协助,其会感谢,许海明表明会支撑。为感谢许海明的协助,韦某分3次共送给许海明98万元。

    暗示送钱才好就事

    2010年左右,琼中海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向海南省商务厅请求海南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补助,海南省财务厅担任资金拨付等作业。

    “其时,许海明带队来公司调查,调查合格后才干顺畅取得补助。调查之后,许海明一向说不满意。”该公司总经理曾某供称。

    所以,曾某只好约许海明出来喝茶。喝茶期间,许海明暗示要送好处费,项目才干顺畅经过调查。2011年新年前,曾某依照许海明的要求预备了3万元现金。拿到钱后,许海明很快查核经过项目并拨付补助资金。

    这是许海明屡“耍”不爽的小手段。为了拿到更多的好处费,要么频频打电话问询补助项意图状况,就是不拨款;要么说对项目不满意,软硬兼施迫使企业自动纳贿。

    2012年新年期间,三亚南果实业有限公司的三亚市凤凰产地集配中心项目检验合格,到了拨付财务补助阶段。许海明屡次打电话给三亚南果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某,问询项目状况,却一向没有拨钱。

    因为许海明其时担任农产品试点流转项目补助资金的拨付作业,杨某迫于无法预备了10万元现金,当天便交给许海明,许海明欣然接受。不久,1194万元项目补助资金便顺畅拨付到位。

    “2011年中秋节前,许海明屡次打电话给咱们公司的副总林某,暗示节日到了,要给他送好处费。我屡次回绝,最终迫于无法,就让林某预备了两万元现金送给许海明。”海南省粮油批发市场主任云某称。

    想方设法为自己摆脱

    “收受部分人的钱款仅是私人交情,并无事务上的徇私舞弊”“我的口供是在被诱供、骗供、乃至软性刑讯逼供的状况下作出的,不该采信”……

    在一审、二审的庭审中,许海明均竭力为自己的罪过摆脱。但是,在现实面前,许海明仍是低下了头。

    法院查明,纳贿人送给许海明资产的意图是为取得其在职权统辖规模事项上的支撑和协助。许海明收受资产的数额及频次已远远超出了正常的亲朋间情面来往的规范,归于纳贿违法而非情面来往。

    公诉机关提交的讯问笔录、审问录音录像、采纳强制措施的手续等依据证明,侦查人员的取证行为合法;许海明在讯问过程中表情天然、语速正常、供述安稳,没有表现出被刑讯逼供的痕迹;许海明在一审庭审中清晰表明,侦查人员没有对其刑讯逼供。

    2016年8月30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为,2009年至2013年,许海明收受叶某等18人合计309万元,以许海明犯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90万元。

    二审以为,因许海明于2010年9月收受韦某贿赂款18万元,现实不清,依据之间不能彼此印证,不能构成依据锁链,没有到达法定的依据的确、充沛的证明规范,不予认定。据此,许海明共不合法收受叶伟民等18人贿赂款合计291万元。

    近来,海南高院二审改判许海明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85万元。持续追缴未退缴的赃物人民币ZTEMI团队281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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