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5-08 10: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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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频:两男两女4人在延安路高架上重庆月子中心"捉对厮杀"。 徐鸣慧 制造

      【新民晚报·新民网】5月7日11时10分许,警方接报警称,延安路高架西向东方向近西藏南路下匝道处有两辆小客车停于路途中青海湖自行车租赁心,随车人员(共4人)彼此扭打。接报后,民警敏捷参与将4人带回查询。

      经黄浦公安分局核对,驾驭员顾某(男)驾驭赤色青海湖自行车租赁小客车由西向东行进至延安东路高架石门一路上匝道时,遇陶某(男)驾驭的银灰色小客车变道,两车几乎租自行车骑行青海湖发作碰擦。随后,两车先后驶上延安路高架,顾某驾车成心阻止对方行进,至延安路高架西向东方向近西藏南路下匝道处,两车违法停在高架路途上,驾驭员顾某下车与对方驾驭员陶某、随车人员符某(女)扭打,赤色小客车随车人员陈某(女)见状后也下车与对方扭打。

      现在,违法人员顾某(男)因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因在城市快速路途上违法泊车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违法人员陶某(男)因殴伤别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因在城市快速路途上违法泊车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违法人员陈某(女)、符某(女)因殴伤别人均被警方依法行政罚款500元。 警方提示:驾驭员在行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彼此礼让,切忌一时冲动,给自己和别人形成不行拯救的结果。(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潘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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