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5-08 1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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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说:4月12日,天津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开庭审理了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纳贿青海湖单车租赁一案。 东方IC图

      天津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对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纳贿案一审揭露宣判,对被告人孙政才以纳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对孙政才纳贿所得资产青海湖单车出租及孳息予以追缴。孙政才在宣判后当庭表明,自己真诚地认罪、悔罪,承受法院的判定,不上诉,将仔细承受改造。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孙政才在担任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重庆月子中心、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期间,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中标、项目批阅、企业经营及职务选拔调整等方面供给协助,独自或许伙同特定关系人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合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

      天津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孙政才的上述行为已构成纳贿罪。孙政才作为高档领导干部,本应一马当先,榜样恪守法令,却无视法令,收纳贿赂租自行车环青海湖数额特别巨大,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作业次序,侵害了国家作业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作业人员的名誉,应依法惩办。鉴于孙政才所犯纳贿罪中,绝大部分纳贿资产系特定关系人直接收受,孙政才到案后自动告知办案机关没有把握的部分纳贿犯罪事实,照实供述悉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活跃退赃,赃款赃物已悉数追缴,具有法定、裁夺从轻处分情节,依法可从轻处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定。

      此前,天津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2日对孙政才案进行了一审揭露开庭审理。天津一中院官方微博图文播报了庭审程序信息。

      原标题: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纳贿案一审揭露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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