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拜师礼都可以改动,“劫持”学徒的陈旧规则为何不能放弃?法治年代,说什么“欺天灭祖,悖逆人伦蜜思私护”,不免给人不知今夕何夕之感。
在上星期德云社“纲丝节”时期,德云社推出了自个的“家谱”,言及“曾用云字名者二人,欺天灭祖悖逆人伦……夺回艺名逐出师门”,疑似对于何云伟、曹云金二人。作为郭德纲从前的门徒,曹云金9月5日发布长文爆料许多内情,全文以“你”称号郭德纲,表明“道不相同不相为谋,人成长路漫漫,的确不用再会。”(《每日新报》9月6日)
师徒反目,冰炭不洽,在文艺圈和学术界都不难找到生动事例,亦有像郭德纲与曹云金这般“一地狗血”的。通常有两种因素致使师徒分裂,一是价值观抵触,二是利益抵触,当然是利益抵触居多。常听人说“以利相交,利尽则散”,现实情况则是利未尽、人已散,比如因利益分配不均而生1号站平台 一号站直属 1号站注册龃龉,直至分裂。
郭曹之争,虽然需要更多本相,但互撕背面仍离不了一个“利”字。从曹云金发布的数千字长文看,两人在经济上的确牵扯不清。这种利益之争反映了契约精力的缺席。收徒授业,拜师学艺,古而有之,可是时至今日,收徒与拜师有必要自动习惯现代文明,归入法治轨迹,而不能再玩“朕即全国,口含天宪”的那一套。
旧社会学徒所立卖身契常有这么的条款:“学徒时期,无身价酬劳,学满以后,身价面议。如有违背铺规,任打任骂,私自逃走,罚米十石,投河奔井与掌柜无关。”这么的条款早被扔进了前史的垃圾堆。违规就可任打任骂?投河奔井与掌柜无关?若如是,置法令于何地?在当今之世,教师体罚学生都于法不容,“任打任骂”放在今日适宜吗?
相声界甚至全部曲艺界收徒,不同于通常学校教育,仍保存一些稠密的旧年代习气,格外考究师承,常有门户之见,还有若干繁文缛节,比如要拜祖师爷等。此外,更有一系列业界规则,跨越不得。或许这些规则并不都是陈规陋习,可是违背法令的规则就应该扔掉。学徒仅仅学徒,不是你的家丁,更不是你的挣钱机器,该签合同就签合同,该发工资就发工资,用老规则就事根本行不通。
年代在前进,当年看似合理的东西现在或许不合理、不合法。仍以收徒为例,非要学徒下跪吗?多年前“夫妻笑星”倪明、夏文兰收徒,12位业余相声艺人,手捧鲜花一字排开,行拜师礼,无人下跪。坐镇现场的相声界权威张永熙先生说:“我不赞成‘跪拜礼’这种旧年代的方法。咱今儿就立个不成文的规则:从今往后拜师,绝不再行‘跪拜礼’。”
连拜师礼都可以改动,“劫持”学徒的陈旧规则为何不能放弃?法治年代,说什么“欺天灭祖,悖逆人伦”,不免给人不知今夕何夕之感。学徒拜师,不等于学徒对师父就有人身依附联系;师父收徒,不代表师父就可以老子自居。有人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且不说今日还有几人能做到,即是能做到,也不意味着这种说法就合理。本是法令意义上的师生联系,非要异化为逾越血缘联系的变形绑定,实不可取。
有人的当地就有江湖,相声界也是江湖。这个江湖或许更为杂乱,马季就说过,“我太爱这门艺术了,我太厌烦这支部队了。”不管多么杂乱,江湖不能凌驾于法令之上,传统学徒制在法治年代有必要完结都宝贷自我改造,不然像郭曹之争的闹剧就不会绝止。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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