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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石景山区的陈平(化名)外出途中不小心跌入一工地的石头坑内,后经抢救无效逝世。陈平的家族以为事发的石头坑周围没有设置施工警示牌,因而将该工地的施工方某建造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丧葬费等各项丢失合计110余万元。前天,此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
本年5月1日,陈平在外出途中不小心跌入路旁边工地的一个石头坑内,致使头部受伤。随后,工地作业人员将陈平送往301医院抢救并报警。5月12日,陈平经抢救无效逝世。
由于涉案工地就坐落马路旁边的自行车道上,且事发石头坑周围没有设置任何警示象征,陈平家族以为该工地的施工方未尽到相应办理职责,应对陈平的逝世负悉数职责,遂诉至法院,请求抵偿医疗费、丧葬费、精力危机公关公司危害抚慰金等各项丢失合计110余万元。
昨日被告方表明,事发的石头坑坐落工地内部,其时工地并未开工,且工地周围设有围挡,围挡上标有“施工工地 外人禁入”的提示,因而不能确定施工方没有尽到办理职责。此外,死者在进入工地大门时曾有工人对其进行劝止,但死者仍是固执进入工地。被告方代理人还提出,死者生前患有多种疾病,跌伤也许仅仅致使逝世的诱因,出于人道主义,被告方情愿对死者家族进行抵偿而非抵偿。
此案现在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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