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8-06 09: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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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标题:揭穿  这四人做了啥被判推翻国家政权罪?为啥有两人受审后直接“回家”?

    8月5日上午8时30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揭穿开庭审理勾洪国推翻国家政权案,经过2个多小时庭审,勾洪国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勾洪国当庭标明认罪服法,不上诉。

    途径:这四人是怎样策划推翻国家政权的?

    8月2日至5日,翟岩民、胡石根、周世锋、勾洪国等四人推翻国家政权案顺次受审。经过庭审,“死磕派律师圈”、“地下教会圈”、“访民圈”、“网络推手圈”彼此勾连,图谋推翻我国现行体系的不法途径越来越明晰。

    胡石根

    周世锋

    北京“七味烧”集会

    在接连4天的庭审中,发作于2015年2月1日的北京“七味烧”集会是绕不开的论题。这次集会初次将以翟岩民为首的“访民圈”、以胡石根为首的“地下教会圈”、以周世锋为首的“死磕派律师圈”等人集合了起来。

    多名证人证言:“七味烧”集会不是一次简略的就餐集会,而是一次沟通、完善推翻国家政权思维,策划“色彩革新”的集会。

    而这次集会的召集人、经费供给者,恰是勾洪国。

    勾洪国

    对此,勾洪国在庭上供认不讳。他供称,集会上我们协商的“律师怎样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怎样介入灵敏案工作”等议题,也是他提出的。

    但多名参加集会人员说,集会中,形象最深入的仍是胡石根在即兴讲演中提出的国家转型“三大要素”、将来国家“五大计划”,“三大要素”即公民力气强大、统治集团内部割裂、国际社会介入,“五大计划”为转型、建国、民生、奖赏、赏罚。

    翟岩民等人证实,胡石根还在集会上提出,要挑起事端,制作流血工作。

    依据标明,其时,集会参加者对胡石根的“理论”是认可的,对推翻国家政权的言辞是活跃响应的。在那次集会上,这伙人还脑洞大开,连事成之后怎样“封侯拜相”都计划好了。

    在4天的庭审中,控方屡次提出,“七味烧”集会后,翟岩民、周世锋、勾洪国等人强化了推翻国家政权的思维。可见胡石根“推墙”理论损害之严峻。

    周世锋在自书材猜中写道:集会中,胡石根等人的思维以及“抱团取暖、抱团反抗”的办法,对我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周世锋被指控炒作的4起案工作中,有3起就发作在“七味烧”集会后。包含在一同敲诈勒索案中,美化检察官、法官形象,假造流言;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吴淦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给法院院长铺排灵堂被拘后,以锋锐所的名义承受境外媒体采访进行支援;对安庆枪击工作后,在网上宣布声明,并鼓动吴淦宣布很多博文,曲解事实真相。

    灌注“推墙”理论

    要搞“推墙”活动的主意,胡石根不是近几年才有的。

    胡石根曾因犯领导反革新集团罪和反革新宣传鼓动罪被判刑20年,2008年8月提早刑满释放。

    但本该吸取教训、谢谢国家法令宽大处理的胡石根毫无悔改之意,自2009年开端,以不合法宗教活动为渠道,收罗一些“死磕”律师和作业访民,分布推翻国家政权思维、“推墙”理论。

    胡石根深知,就几个坐过牢、具有结实“推墙”思维理论的人,究竟势单力薄,想完成“推墙”,有必要鼓动更多人,且需求内外勾结。为此,他开端活跃寻觅代言人,他看中的即是勾洪国。

    “其时我以为勾洪国脑筋对比清醒,比一般人更有潜质。”胡石根说。

    为了把勾洪国培养成一个在国外“民权”安排活动时的代言人,在国内推广“民主”运动的主干,2014年4月,胡石根指派勾洪国赴境外参加“第九届族群青年首领研习营”,进行反华训练。

    胡石根供认,他对研习营的反华性质是“明知”的,“研习营里有藏独、疆独等代表参加,理论即是敌对中共,技术是怎样敌对中共政府”。

    “经过训练,加深了我推翻一党独裁,施行多党轮番在朝思维的动力。”勾洪国说。

    而这次反华训练,也让胡石根“收获颇丰”。勾洪国回国后,将训练内容向胡石根进行了报告,并将训练资料、笔记交给了胡石根。后来胡石根在北京“七味烧”集会提出的“三大要素”、“五大计划”也是从这次训练提出的“五大要素”演化而来的。

    平常,胡石根还经过不合法宗教渠道,使用各种场合向别人灌注“色彩革新”理论。

    彼此勾连炒作热门

     

    翟岩民

    “七味烧”集会后,“死磕派律师圈”、“地下教会圈”、“访民圈”、“网络推手圈”加快勾连,一同炒作热门案工作,竭力进犯、抹黑司法制度,意图以此为突破口,活跃施行“推墙”做法。

    正如翟岩民受审时供述的,4个圈子外表彼此独立,各有小圈子,一旦有热门案工作,就彼此交集联络,有人去现场捣乱,有人摄影录像,有人在网上发帖炒作,各个圈子彼此策应,终究意图都是为了推翻国家政权。

    这种勾连、策应,在安庆枪击工作和姑苏拆迁致人逝世案中尤为显着。

    2013年12月3日,江苏省姑苏市虎丘区发作一原因拆迁致使两人逝世的故意伤害案子。

    勾洪国在庭上坦言,该案与自个没有关系,且在不彻底了解案情的状况下,于当年12月20日和周世锋担任主任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刘某某等4人一同赶到范某某家中,送上“抗暴英豪”的锦旗,进行支援。

    尔后,在该案开庭前,勾洪国、翟岩民等人屡次在互联网上曲解事实、歹意炒作,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政府的敌视。

    范某某案庭审当天,署理此案的锋锐所律师直接闹庭,锋锐所行政人员网名为“超级低俗屠夫”的吴淦和受翟岩民指派的刘星纠合别人到法院外集合,冲闯警戒线,拉横幅滋事。

    2015年5月2日,黑龙江庆安枪击工作发作,闹剧再次演出。面临权威部门的查询定论,胡石根、周世锋等人直接挑选无视,数名死磕律师赶到现场炒作,周世锋以锋锐所的名义在网上宣布声明,并鼓动吴淦宣布很多博文,曲解事实真相,鼓动与国家政权机关敌对。

    依据胡石根授意,翟岩民等人安排作业访民前往庆安进行不合法集合炒作,鼓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敌对国家政权机关,大批作业访民赶到庆安火车站,不合法集合打出字幅、散发传单,形成极端恶劣的影响。

    “我即是想抹黑司法,抹黑公安,抹黑政府。我即是想让更多的人认同我,导致老百姓对政府不信任,让老百姓也敌对我国共产党,终究到达‘色彩革新’的意图。”胡石根说。而这,也是翟岩民、周世锋、勾洪国其时的一同心声。

    可是,想推社会主义制度之“墙”,妄图推翻国家政权,国家法令不容许,人民群众不容许。周世锋等4名被告人遭到法令的惩办,即是最佳的证实。

    释疑:同一罪名为何2人坐牢2人“回家”?

    自8月2日以来,天津二中院接连审理宣判的第4起推翻国家政权案,前3起分别是:翟岩民、胡石根、周世锋、勾洪国推翻国家政权案。

    三人获刑状况如下:

    翟岩民:获刑3年,缓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胡石根:获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

    周世锋:获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主犯从犯的“重量”不相同

    为啥有人要坐7年半牢,有人却能够当即回家(判缓刑后,罪犯回其居处社区服刑)?并且,4人的判定书清晰,这4人都构成推翻国家罪,且均系活跃参加者。

    刑法第105条这么规则:安排、策划、施行推翻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活跃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状况是这么的——

    尽管4人都是活跃参加者,但“重量”是彻底不相同的。用翟岩民、勾洪国在庭上的供述,自个是胡石根的追随者,是“棋子”。

    在详尽的依据面前,法庭是认同翟岩民、勾洪国的说法的,在两人判定书中,均有“受胡石根影响”的表述。翟岩民是先经过网络接触到“色彩革新”等理念,在胡石根等人影响,进一步加深了这一理念;勾洪国则在胡石根影响下,逐步形成了推翻国家政权的图谋。

    位置孰轻孰重,一望而知。

    视频截图

    建功情节能够减轻处分

    当然,仅凭位置上的不同,还不足以让翟岩民、勾洪国“回家”。究竟,翟岩民、勾洪国是活跃参加者,在推翻国家政权违法中,或依据胡石根授意,或在胡石根“色彩革新”思维指导下,活跃付诸举动。

    比如在黑龙江庆安工作中,翟岩民等人安排作业访民前往庆安进行不合法集合炒作,鼓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敌对国家政权机关,大批作业访民赶到庆安火车站,不合法集合打出“我是访民向我开枪”的字幅、散发传单,形成极端恶劣的影响,导致对我国政府的批判和进犯。

    勾洪国的判定书表述:“活跃帮忙、合作保护国家安全有关作业,具有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体现,有建功情节”。翟岩民的判定书表述:“检举别人违法头绪,经查事实,有建功体现”。

    刑法第68条如此规则:违法分子有揭露别人违法做法,查验事实的,或许供给主要头绪,然后得以侦破别的案子等建功体现的,能够从轻或减轻处分。

    并且翟岩民、勾洪国两人的认罪态度非常好,判定书中都有“有率直情节,有悔罪体现”的表述。还有,两人都没有再违法的风险,宣告缓刑对所寓居社区没有严峻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

    “领头”违法分子遭到严惩

    胡石根就不相同了。

    前面现已说了,胡石根在翟岩民、勾洪国等人眼里是“领头的”。在推翻国家政权的图谋中,说胡石根是“思维家”一点不为过。

    2015年2月1日,在北京“七味烧”集会上(一次沟通、完善推翻国家政权思维,策划“色彩革新”的集会),胡石根提出国家转型“三大要素”、将来国家“五大计划”,让参会的翟岩民、勾洪国、以及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等人“深受启示”,强化了推翻国家政权的思维,并活跃举动起来。

    更何况,胡石根还活跃授意翟岩民、勾洪国炒作热门案工作,进犯和抹黑司法机关。

    更何况,胡石根曾因损害国家安全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惩罚履行结束后又犯本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分。

    关于周世峰而言,他可谓推翻国家政权的“举动派”。在高级人民法院门口给法院院长铺排灵堂,贴大字报、发网贴进犯抹黑司法人员,在庄重的法庭上直接闹庭,网上网下宣布推翻国家政权的言辞……这些年在社会上导致轩然大波、让人匪夷所思的这些工作都与他有关,形成了严峻的社会损害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所以说,有人坐牢有人“回家”,恰是执行刑事方针宽严相济,显示司法公正的最佳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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