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6-27 16: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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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27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周志峰等三人不合法集资案,涉案金额244.19亿余元。被告人周志峰因犯集资欺诈罪、洗钱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被告人王长东、鲁红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十四年,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全国维修电话查明:被告人周志峰、王长东、鲁红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答应的情况下,以“山海集团”的名义,经过散发传单、安排旅行等途径,假造“山海集团”具有全国维修电话雄厚实力、具有很多全国维修电话财物、年产值数亿元等虚伪现实,隐秘无正常运营和盈余才能的本相,以高额利息为钓饵,揭露进行虚伪宣扬全国维修电话,骗得集资参与人信赖,向社会公众不合法集资。自2015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11日,累计骗得集资参与人资金人民币244.19亿余元。一起,为粉饰、隐秘集资欺诈所得的来历和性质,被告人周志峰、王长东经过购买股票等行为运用集资欺诈赃物进行洗钱。

      法院以为,周志峰等人施行的不合法集资行为,严峻打乱了国家的金融监管次序,形成全国多地集资参与人巨额产业损失,依法应予以严惩。法院依据各被告人的犯罪现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损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定。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族、集资参与人等旁听了宣判。

      据了解,周志峰等人归案后,公安机关展开涉案资金、股票、股权、房产全国维修电话、车辆等财物追缴作业。相关财物将在判定收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

      (总台记者 陶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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