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3-18 1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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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今日(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得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金柱找项目涉嫌纳贿一案,由国家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申述。近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申述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柱享有的诉讼权力,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金柱,听取了辩护人的定见。检察机关申述指控:被告人李金柱使用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榆林市代市长、市长、榆林市委书记,陕西省副省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当,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纳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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